一级残废有哪些情况

2024-06-27 来源:网络 浏览:140次
属于一级残废的情况为:一级重度智力障碍;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三肢瘫(肌力1级);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植物性生存状态;迁延性昏迷状态;呼吸困难ⅳ级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报告编号:NO.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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