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申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的情形有什么

2024-06-28 来源:网络 浏览:157次
消费者申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的情形如下: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 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1年的;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申诉。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报告编号:NO.2024062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是司法部批准设立的一家专业法律服务机构,长阅所致力于以中国智慧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主要服务领域为企业家刑事辩护、企业家民商事权益保护和企业经营法律保障。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

长阅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010-85820018 17896002159 企业微信沟通
长阅律师事务所: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
长阅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1303
长阅刑事律师微信二维码

加微信·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企业家权益保护、企业家刑事辩护和企业经营法律保障,各种法律问题请在线咨询。

Copyright © 2019 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8055635号-2
免费在线咨询 拨打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