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产生的纠纷是不是能属于合同纠纷

2024-06-29 来源:网络 浏览:161次
口头约定一般可以属于合同纠纷。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口头约定可以认为是口头协议,口头协议是协议的一种,但有其非常明显的局限性,它是指不用书面的形式,通过口头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是有法律效应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形式的合同相对应。法律规定有些种类的合同是必须用书面方式签定的,否则一定要有第三方当事人证明或口供.
即便口头约定后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合同,口头协议同样有效。合同分多种表现形式,口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如果对方不承认有过这个合同,你们又没办法证明确实存在这样的协议,就很麻烦。但是,只要对方承认后来达成过协议,就要受该协议的约束,口头合同同样有效。如果要打官司,应该先固定证据,即留下对方承认达成过后来的口头协议的证据,录音也可以。
如果口头合同,有确凿的证据(例如录音、证人)进行证明,那就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例如录音、证人)进行证明,就只能以书面合同作为法律依据。但法律要求租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所以你这种情况完全不属于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报告编号:NO.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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