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山林纠纷行政裁决程序

2024-12-31 来源:网络 浏览:249次
在我国,对于土地山林权属纠纷采取行政裁决前置程序,只有经过行政裁决,对行政裁决结果不满,才可以启动诉讼确权程序。行政机关依法律规定对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判的行为,具有简易、高效等优点,有益于快速化解纠纷。 首先,申请乡级人民政府或县以上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处理。其次,向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因涉及机构改革应为县级以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相较于当事人协商解决,地方人民政府在充分了解调查后,解决争议更具有权威性,同时也可以作为土地争议确权的依据。 对行政裁决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报告编号:NO.2024123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是司法部批准设立的一家专业法律服务机构,长阅所致力于以中国智慧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主要服务领域为企业家刑事辩护、企业家民商事权益保护和企业经营法律保障。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

长阅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010-85820018 17896002159 企业微信沟通
长阅律师事务所: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
长阅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1303
长阅刑事律师微信二维码

加微信·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企业家权益保护、企业家刑事辩护和企业经营法律保障,各种法律问题请在线咨询。

Copyright © 2019 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8055635号-2
免费在线咨询 拨打电话咨询